關於第一個問題,新約基督徒不再受舊約律法的約束,也不再需要受割禮。這在新約的許多經文中都有體現,其中有使徒行傳15;加拉太書2:1-3;5:1-11;6:11-16;哥林多前書7:17-20;歌羅西書2:8-12以及腓立比書3:1-3。正如這些經文所指出的,從我們的罪中得釋放,是信基督的結果;正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工作拯救了我們,而不是遵守外部的儀式。甚至律法也承認割禮本身並不足以取悅神,因為神規定"真割禮是心裡的"(申命記10:16;cf.羅馬書2:29)。在救恩中,肉體的行為不能完成什麼(見加拉太書2:16)。
在使徒行傳16:3,保羅有一個傳道的幫手提摩太受了割禮。提摩太是半個猶太人,而保羅給他行了割禮,這樣當他們尋找尚未得救的猶太人時,他就不會成為絆腳石。雖然神並沒有要求提摩太受割禮,但這是他為接觸猶太人的緣故而情願做的事。然而,正如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明確指出的,在基督裡,割禮既不能幫助得救,也不能幫助成聖。當然,提摩太的事件在今天並不直接適用,因為基督徒為了接觸不信之人不需要受割禮,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。再一次,心裡真割禮的原則是核心。
割禮也有實際問題。有些父母會讓他們的兒子受割禮,這樣他們看起來就會和他們文化中的其他男性一樣。一些家長擔心他們的兒子有一天會在更衣室裡,發現自己和其他人不一樣。然而,在某些文化中,男性通常不受割禮。還有健康問題。關於割禮是否有益於健康,醫生們爭論不休。任何有這種顧慮的家長都應該和醫生談談這個問題。
聖經對割禮有什麼看法?基督教對割禮的看法是什麼?

















